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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水务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5】75号)要求,各地正在开展海绵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近期,我们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规划进行了审查,对部分省(区)的专项规划进行了专题辅导,发现存在规划变猴子方法不清楚、规划内容质量不高、深度不够等问题,导致规划成果科学性不强、难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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