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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明确主城区城市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2018-01-03 来源:手机人民网
作者:龙丹梅


我市明确主城区城市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预计明年内将编制完成主城区洪水风险图



    2015年6月26日,在朝天门码头,长江和嘉陵江的洪水交织碰撞在一起。当日,受四川境内的强降雨影响,两江洪峰过境我市主城区。特约摄影 苏思



    南滨路,晨练中的市民路过江边,打望上涨的江水。连日来重庆东北部及东南部区域出现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周边河流出现河水上涨。记者 万难 摄

    近日,《重庆市主城区防洪规划(2016年-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获市政府审批,近期即将颁布实施。新的《规划》首次将主城区城市防洪标准统一为100年一遇,同时还为相对独立的乡镇和农村地区设定了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实施后将有效提升主城区防洪减灾能力。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卢峰介绍,近年来,随着重庆主城区长江上游亭子口水电站、嘉陵江上游向家坝水电站、溪洛、渡水电站等一批调蓄工程的投用,以及长江干流、嘉陵江干流一大批堤防工程的修建,主城区水情防范已经发生了改变。同时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这也对重庆的防洪保安、工程调度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从2014年开始,市防指组织相关技术单位开展了大量技术论证工作,在《重庆市主城区城市防洪规划(2006—2020年)》基础上,深化编制完成了《重庆市主城区防洪规划(2016—2030年)》。按照重庆主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综合考虑洪水防御、河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建设等需要,新版《规划》合理确定了防洪标准,提出了近期2020年和远期2030年规划目标、工程布局和措施要求。

    《规划》明确了分级管理原则,对1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重要河段、小(1)型及以上具有防洪功能的水库进行了防洪规划,确定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小(1)型以下具有防洪功能的水库、山洪沟治理属于主城各区防洪规划内容。

    与过去的防洪规划偏重于防洪护岸工程建设、被动防御洪水不同的是,新的《规划》明确了今后的防洪工作要以工程建设和社会管控相结合,从而实现从洪水控制到洪水管理的转变。卢峰介绍,以涉河建筑为例,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一些人为的涉河建筑物(如码头、跨河工程等)在一定程度上对当地的防洪工作造成了影响。而《规划》对此提出了具体管控要求,从源头上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规划》明确,1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为河道主行洪区,不允许任意侵占、开发;10年一遇至20年一遇洪水位为城市建设限制使用区,该区域内应以保持天然河岸为主,经论证、批准也可适当修建湿地、生态工程;20年一遇至50年一遇洪水位之间为城市建设控制使用区,在此区域内不得修建住宅、办公楼、仓库等永久性建筑物,经论证、批准后可修建具有及时拆除功能的临时建筑;50年一遇洪水位至100年一遇洪水位之间为城市建设可使用区,经批准在该区域修建的建筑物应具有防淹、抗冲和人员、物资撤退通道等功能。

    同时,《规划》将北碚区城市防洪标准由过去的50年一遇提高至100年一遇,从而统一了主城区的防洪标准。和过去防洪规划偏重于城市相比,新版《规划》则着眼于城乡统筹,确定了相对独立的乡镇和农村地区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卢峰介绍,目前,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正在编制主城洪水风险图,预计明年内可编制完成。据了解,洪水风险图是对可能发生的超标准洪水的洪水演进路线、到达时间、淹没水深、淹没范围及流速大小等过程特征进行预测,以标示洪泛区内各处受洪水灾害的危险程度的一种重要的防洪非工程措施。编制完成后,一旦主城发生洪水,相关部门可按图作战,组织群众及时转移避险。